瓊農規〔2022〕1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海南實際,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制定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現予發布實施。
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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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需要,鼓勵和吸引境外人員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就業創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海南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符合條件的境外人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
第三條 境外人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的,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由省委人才工作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公布,并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動態調整。國家有新規定的,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第四條 境外人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的,與境內考生實行統一考試標準、統一組織考試。
第二章?報名與考試
第五條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國籍條件除外)的境外人員,均可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自愿報名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具體報考條件以海南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布的考試公告為準。
第六條 境外人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報名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應填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審批)表,并按有關報考規定向海南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有效護照、簽證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第七條 境外人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提交的有效學歷證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弥袊硟雀叩仍盒W歷證書的,可以直接提交;
?。ǘ┤〉孟愀?、澳門、臺灣地區高等院校學歷證書的,須同時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第八條 海南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第九條申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參加考試的境外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報名;境外人員參加考試時,須攜帶報名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并按照要求進行考試。
第十條 境外人員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應遵守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人員,按照《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規定處理。
第三章證書與待遇
第十一條 境外人員考試成績合格的,應當按照海南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執業獸醫資格授予申請。經審核合格的,由海南省農業農村廳頒發執業獸醫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 境外人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通過考試取得的執業獸醫資格證書是表明其具備從事相應職業所必需的學識和能力的證明,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域內有效。境外人員申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機關申請執業備案,遵守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義務。
第四章?附 則
第十三條 境外人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繳費方式按照國家或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海南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2年9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